1、认真贯彻执行“预防为主,单位负责,突出重点,保障安全”的方针;
2、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增强师生的知法、守法观念;
3、经常开展敌社情调查,掌握各方面的情报信息,做好稳定内部工作,争取工作主动权;
4、在校务会、董事会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,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工作,协助领导检查、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;
5、将要害和重点部位列入保卫工作目标,保证要害部位工作人员的纯洁、各项保卫措施健全落实;
6、负责查处一般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,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;
7、做好常住人口与暂住人口管理工作;
8、做好重点人口管理工作;
9、做好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;
10、组织与领导专职(义务)消防队与护校队工作;
11、搞好四防工作,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,减少案件发生;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