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上级政府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令,在主管处长的领导下,负责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负责校内消防安全事故的查处。
二、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的起草,经处长办公会议审定,报学校主管审批后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校内消防安全知识培训,组织各种消防安全活动,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。
四、负责学校消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,做到定期检查、保养、换药,使消防器材保持良好状态。
五、负责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,查出隐患及时督促整改。
六、负责全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记录工作,起草消防安全工作文件及总结;负责学校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鉴定工作;负责收集、整理消防安全工作文件资料,按期移交内勤归档管理。
七、负责学校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和管理。定期组织队员和防火重点单位人员学习消防知识。经常检查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情况,发现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。发生火警,应积极协助消防部门及组织义务消防队员灭火、抢险。
八、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